与蚂蚁财富合作开展线上投顾业务时违反多项规定 申万宏源时任执行委员会成员收警示函
作者:热点 来源:综合 浏览: 【大 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25-07-06 00:20:58 评论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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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上海证监局
关于对房庆利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业务源决定
房庆利先生:
经查,我局发现证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申万宏源证券”或“公司”)与蚂蚁财富(上海)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线上投资顾问业务时,时违收警示函未独立开展适当性管理,反多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,定申未获取客户的任执住址、职业、蚂蚁财务状况、财富成投资经验、合作诚信记录等信息,开展相关信息系统运行不处于公司自身控制范围,未能本地保存客户信息、适当性管理以及相关服务记录等资料。上述情形违反了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0号,经证监会令第177号修正)第三条、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3号,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)第六条第一项和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52号)第四十三条的规定。
你作为公司时任执行委员会成员、财富管理事业部总经理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中涉及投资者适当性的部分负有领导责任。根据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0号,经证监会令第177号修正)第三十七条和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3号,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。请于2022年3月21日14:0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(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)接受监管谈话。
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
2022年3月17日